山东|居民一户一表 峰谷分时电价(家用普通电表)
自愿开通,免费换表;选定后一年内不能变更。
一、非采暖季(4月1日—10月31日)
- 峰段:08:00 — 22:00|0.725 元/度
- 谷段:22:00 — 次日08:00|0.385 元/度
二、采暖季(11月1日—次年3月31日)
- 峰段:08:00 — 20:00|0.725 元/度
- 谷段:20:00 — 次日08:00|0.355 元/度(采暖季谷段优惠更大)
居民充电桩(五段式,新能源汽车)
家用充电桩可以单独申请一套五段分时,和家里生活用电不是一套时段。
- 深谷:0.222元|低谷:0.385元|平段:0.555元|高峰:0.585元|尖峰:0.888元
时段随季节动态变化,每年略有调整;23:00‑次日7:00全年固定为低谷。
工商业分时电价(工厂、商铺)
采用尖峰‑高峰‑平段‑低谷‑深谷五段制,按月动态调整时段,没有全年固定时间表 。
如果你需要,我可以把工商业各月份的完整时段表整理出来。
实用提示
1. 普通家用储能、热水器、洗衣机,尽量放在谷段运行;
2. 采暖季晚上八点之后就是低价电,比非采暖季提前两小时;
3. 不开通分时,一直按 0.555元/度 的平价计费。



